最新訊息政大不動產研究中心「區分所有建物公設合理性探討」研討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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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大不動產研究中心與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13年6月28日舉辦「區分所有建物公設合理性探討」論壇,邀請來自產官學界專家,共同探討如何改善現時區分所有建物的公設比問題。政大不動產研究中心楊松齡主任致詞時表示,土地登記是地政最基礎的工作,公設比長年來備受大眾關注,這次論壇提供一個平台予專家、學者交流意見,期許大眾日後買房時獲得更合理的實際使用面積比例。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陳安正理事長致詞時亦指出,公設產權登記規定隨時代更迭而改變,尤其停車空間持有比例存在爭議,期望房屋買賣時的盲點能夠得以解決。
停車空間轉為專有部分 法律概念宜審慎運用
內政部地政司王成機司長報告時指出,如果將車道大部分以公設方式登記,並由所有購屋人共同負擔,會造成未購買車位者須負擔車道公設,而購買車位者又須再負擔一次公設,令購屋人對於停車空間之面積及價格計算深感困惑。王成機司長提出改進停車空間制度,認為建物之樓梯間及機電設備空間可維持在公設範圍內,然而交易上多具獨立性的車位和車道應獨立區分與劃設,將停車空間的負擔轉移至使用者身上,並避免造成重覆負擔。行政部門會持續與各界討論相關執行細節及法規,冀望凝聚社會共識。
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林旺根兼任副教授從法律觀點出發,現行停車空間登記為共有部分與其他共有部分並未嚴予區別、且常被誤作可獨立交易之客體,若停車空間未來改作建物之專有部分,必須斟酌檢討其法理基礎以保障區分所有權人之權益。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李志殷兼任助理教授同樣以法律角度出發,評析我國與外國相關法例異同之處,建議停車空間改為專有部分前應再審慎評估,避免因法律用語不明確或規定過於複雜,衍生出巨大社會成本。
資料來源:國立政治大學2024-07-15 單位 : 秘書處【政大不動產研究中心訊】